申报时不知如何填报?以下是“境外收/发货相关填写”、“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相关填报内容。
一、请问境外收/发货人指谁?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二、请问境外收/发货人名称(外文)如何填报?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填报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要求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填报“NO”。
三、请问货物存放地点如何填报?
填报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四、请问启运港如何填报?
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第一个境外装运港。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代码表》填报相应的港口名称及代码。
提醒注意:
(一)未在《港口代码表》列明的,填报相应的国家名称及代码。
(二)货物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运至境内区外的,填报《港口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名称及代码,未在《港口代码表》中列明的,填报“未列出的特殊监管区”及代码。
(三)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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